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市监综处【2022】54号),涉及济南神安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 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处〔2022〕54号 | 济南神安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 罚款 |
当事人在医疗广告中使用医疗服务人员的形象和疾病名称、治疗方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六)项之规定,构成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涉案广告广告费用为752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10000元 | 济南神安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RG14961 | 季姝华 | 2022年3月29日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