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6)。涉及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好又多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豆腐)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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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市监处罚〔2022〕YX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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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好又多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豆腐)案 |
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好又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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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10125MAB0JMXW2B |
徐诚伟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27日接到投诉“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工单”,工单编号为:DH6101002022012710694后,依法对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感官发现该单位正在经营的豆腐有明显酸味。 2022年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好又多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库房和柜台有进购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的豆腐正在销售的,共计480斤,该批次豆腐已腐败变质。 |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给予: 1.没收不合格豆腐380斤; 2.没收违法所得284.4元; 3.罚款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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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2022年0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