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6)。涉及西安市鄠邑区贾惠珍馍店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鄠市监处罚〔2022〕GT002号 | 西安市鄠邑区贾惠珍馍店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案 | 西安市鄠邑区贾惠珍馍店 | 92610125MAB0L44328 | 贾惠珍 | 2022年1月21日16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西安市鄠邑区贾惠珍馍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610125MAB0L44328,证照未公示,现场无法提供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贾惠珍、王炜无法提供当年有效健康证明。 经查,该馍店未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获利14800元。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贾惠珍、王炜无当年有效健康证明。 | 行政处罚依据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2、《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800元;3、罚款5200元。
| 自动履行 |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2022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