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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误饮误食有毒有害物质中毒的风险提示

2022-03-25 17:31: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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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5日,四川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预防误饮误食有毒有害物质中毒的风险提示。

一、任何餐饮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食亚硝酸盐(亚硝酸钾)。

二、市民不要采摘、销售、食用野菜及野生菌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加工、制作、销售野菜及野生菌等可能引起中毒的物质。

三、不得将食品及原料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防止误用误食引起中毒。

四、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服务单位最好不要购买使用醇基燃料(甲醇等),确需使用,应专人专区管理,与白酒分开存放,张贴醒目标识标签和可能中毒警示语,加入醒目颜色与散装白酒明显区分,防止误当白酒饮用。

五、散装白酒应从正规生产厂家采购,索证索票,做到来源可追溯,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盛装容器外应张贴标识标签区分。

六、自制泡酒原料应从正规医疗机构购买,不得随意添加不明物质;餐饮服务单位销售自制泡酒应在容器外张贴制式标签,公示基酒来源及泡制原料名称、数量等信息。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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