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2022年 第5号)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要求,经现场检查,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目录(2022年 第5号)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03月8日
附件: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目录(2022年 第5号)
序号 | 符合性检查编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生产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黑20220018 |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药:苦参总碱 | 林口县林口镇515部队院内 | 2021年11月4日-1月6日 | |
2 | 黑20220019 |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 原料药:盐酸艾司洛尔(3202车间)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经济开发区哈三联路中段 | 2022年2月17日-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