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的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
基于使用儿童化妆品该类人群的特点,往往有更谨慎的产品配方安全考量。产品所使用的原料都要求安全性较高,并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最终产品和其中所含原料都须通过针对儿童使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作为儿童产品投放于市场上。家长为儿童选购化妆品时,有三点需要注意:
一、应该注意产品是否适用于儿童,在选购新的化妆品前,可以先给儿童做个“皮试”。首先,在前臂内侧中下部做少量涂抹,观察一段时间后,涂抹部位的皮肤是否有红肿现象,或者是否有瘙痒、灼热和刺痛感,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使用说明涂抹于所 用部位进行正常使用。
二、不要让儿童随意用成人的化妆品,成人的化妆品中可能会添加一些功能性成分,会对儿童的肌肤产生较大的刺激。
三、儿童应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化妆品,确保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化妆品。同时,化妆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也没有治疗作用,宣称治疗儿童湿疹等皮肤病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要提高警惕。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