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一拒不配合市场监管执法、拒绝提交有关材料的网络经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是广州市首宗依据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经营者拒不配合检查、拒绝提交有关材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2021年11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经营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公司进行检查,并向公司发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配合提供该APP的相关资料,但该公司未履行平台义务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供。据此,该局对该公司拒绝配合提供经营资料的行为作出罚款12600元的处罚。
互联网经营已是当下主流交易模式,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义务配合执法活动,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配合执法检查是市场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规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任何企业不得拒绝、阻碍执法,否则可被处以五千至三万元的罚款。同时,在调查当事人违法行为时,有阻碍或拒不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隐匿、毁灭证据情节的,还会被从重处罚。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