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2年第五期),涉及延安满元工贸有限公司新区杜家沟加气站。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1〕79号 | 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压缩天然气充装作业 | 延安满元工贸有限公司新区杜家沟加气站 | 91610600MA6YKHDC58 | 孙浩 | 当事人延安满元工贸有限公司新区杜家沟加气站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在本站充装车辆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并如实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之规定,对当事人延安满元工贸有限公司新区杜家沟加气站处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 | 主动完全履行 长期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