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8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药行政处罚信息(第九期)。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老庙瑞荣生活超市涉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黄豆芽案 | 滑市监罚字〔2022〕56号 | 滑县老庙瑞荣生活超市 | 92410526MA47TM3328 | 崔瑞荣 | 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黄豆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13.7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其违法行为裁定为:从轻行政处罚,(裁量因素:《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13.7.1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罚款)。 | 主动履行 2022年2月21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
2 | 滑县老庙家和烟酒副食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韭菜案 | 滑市监罚字〔2022〕57号 | 滑县老庙家和烟酒副食店 | 92410526MA485FY300 | 张建仓 | 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韭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13.7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其违法行为裁定为:从轻行政处罚,(裁量因素:《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13.7.1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罚款)。 | 主动履行 2022年2月21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