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8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关于天津成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韭菜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成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韭菜案 | 天津成利商贸有限公司 | 91120111MA077KEY32 | —— | 刘启成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1〕121号
| 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韭菜,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供货者资质、购货票据及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韭菜的违法行为 |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4.65元;3.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