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眉市监处罚〔2022〕3号),涉及洪雅七里坪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市监处罚〔2022〕3号 |
案由 | 洪雅七里坪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
违法当事人名称 | 洪雅七里坪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23560704743X |
经营者 | 陈琳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在价格促销活动中使用“原价”,但并未以所标示的原价销售过相应商品 |
行政处罚依据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情况 | 1.警告; 2.罚款10万元。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纳罚款。 |
处罚机关 |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 2022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