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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煌铭商贸有限公司未建立食品查验记录制度被罚款5000元

2022-02-14 17:18: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2.11。涉及太和县煌铭商贸有限公司未建立食品查验记录制度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NAME)行政相对人类别(C_XZXDRLB)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SCC)法定代表人(CF_FR)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CF_WSH)违法行为类型(CF_WFXW)违法事实(CF_SY)处罚依据(CF_YJ)处罚类别(CF_CFLB1)处罚内容(CF_JG)罚款金额(万元)(CF_NR_FK)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CF_NR_WFFF)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CF_NR_ZKDX)处罚决定日期(CF_JDRQ)处罚有效期(CF_YXQ)公示截止期(CF_GSJZQ)处罚机关(CF_XZJG)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CFJGDM)数据来源单位(CF_SJLY)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SJLYDM)地方编码(DFBM)备注(BZ)
太和县煌铭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341222MA2UF7PC68王子明太市监处罚〔2022〕183 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1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太和县煌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建立食品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3日内整改,截至2021年12月29日,当事人仍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罚款5000元。0.500000

2022/2/82022/8/82023/2/8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341222097393428M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341222097393428M341222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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