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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再次被罚

2022-02-08 20:18: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H&M再次被罚,这次是北京的一家分公司。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H&M关联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以下简称:H&M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H&M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售卖区内销售的童裤经国家生态及功能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产品共进货15件,进货价为24.68元/件,共370.2元,销售金额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共售出4件(149元/件),货值2235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H&M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3352.5元;没收违法所得596元;没收抽检不合格裤子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网注意到,就在2021年12月,该分公司同样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667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资料显示,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第四分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成立。负责人为多米尼克 范塔奇诺(DOMINIQUE FANTACCINO)。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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