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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蚌山区香玲百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处罚

2022-02-08 17:02: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2022年1月),涉及蚌埠市蚌山区香玲百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蚌市监处罚〔2021〕54号蚌埠市蚌山区香玲百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蚌埠市蚌山区香玲百货批发部92340303MA2N6Y1P8M刘香玲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以没收侵权商品、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6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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