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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一商户销售不合格黄豆芽拒不配合调查 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01-19 11:2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该市首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

2020年4月,根据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统一安排,抽样人员依法对镇江新区某蔬菜经营摊销售的黄豆芽进行了随机抽样。经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黄豆芽中存在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多次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等文书,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不配合调查处理,导致不能对其销售不合格黄豆芽追根溯源,不能进行产品隐患源头的风险监测和控制。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对镇江新区某蔬菜经营摊作出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加处罚款35000元,以上合计70000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黄豆芽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存在拒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镇江新区某蔬菜经营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来源:镇江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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