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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60.5元/课时!广东中山落实“双减”政策出台最新收费标准

2022-01-05 15:5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8日,广东省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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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小榄镇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各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中山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培训收费,学科范围具体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中山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基准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各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上按照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与标准课程时长不一致的,应按比例折算。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实施或调整收费时应在机构网站、收费场所等途径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教师资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各镇街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

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是各镇街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疑点。要督促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文件的要求于每年6月底前将相关资料分别报给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对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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