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身处舆论漩涡的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峰”)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原因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据悉,自2021年7月起,为更好地推销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务,上海文峰宣称沉香气血灸可以帮顾客达到“排湿寒、缓病痛、补元阳、调气血的四大奇效”。而实际上,上述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务不具有医疗用途,“至臻沉香套盒”中的产品也无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号,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虹处〔2021〕092021000727号)显示,上海文峰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近日,一篇名为《秘书眼中的上海文峰美发美容集团总裁陈浩》的文章,让上海文峰公司因“花式夸老板”而引发热议。但实际上,这是一家存在诸多问题的美发美容机构。
11月17日,上海消保委发文提示“文峰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在相关提示中,上海文峰公司主要存在以“产品+服务”的套餐预售规避预付卡监管、以套路营销行为逃避政府部门相关监管、以类医疗养生伪闭环骗取消费者信任等问题。而此前,上海文峰已两次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涉及“大额消费拒不退款、售后服务缺位、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问题。据悉,截至12月7日,上海市消保委系统今年收到对文峰美容美发的投诉476件,同比增长45%。
12月12日,上海文峰发布致歉声明称,积极配合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对文峰公司的调查和整改,虚心接受一切批评和处罚,并坚决整改到位。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自2011年以来,上海文峰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十余次,涉及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发布广告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文峰创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浦东,目前已成为集美发、美容、科研、生产、教学、服务、推广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化企业;上海文峰美容美发连锁集团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的美发美容连锁直营店达数百家,并拥有一家生物制药厂、一家化妆品厂、一家医疗美容中心和一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有员工近万人,年总销售额达数个亿。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目前,上海文峰的线上平台集体“消失”,其官网页面无法打开,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文峰”也已查询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