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西亚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洪市监竞争罚送告〔2021〕2号
江西亚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11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市监反罚决字〔2020〕81号)内容是:你(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奚同军、陈斌 联系电话:88560103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
附件:《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市监反罚决字〔2020〕81号).pdf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