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你们市场监管局真是我们企业娘家人,贴心人,做事暖人心,我们发自内心的感谢!”满脸笑容的湖北万丰化工公司老总郭辉说道。
近期,襄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寄来的抽检报告工作函。报告表明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抽查时,抽取的由襄城区湖北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高塔追施肥)产品总养分为34%,被判定为不合格。
该局收到工作函后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对湖北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复合肥料总养分含量为34%,和标准值35%比少1%,但其氮、磷、钾单个养分含量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并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可视为轻微不合格现象。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该局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规定,对湖北万丰化工有限公司作出不予立案处理决定。
随后,该局又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查找原因、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再次进行抽查送检,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湖北万丰化工公司老总郭辉由衷地说:“你们市场监管局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有监管又有服务,我们服。”(来源:襄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