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公示
我局在专项整治监管中发现江西安品贸易有限公司等30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失效。
现将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30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告注销名单(20211110).xlsx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贤医疗器械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