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地已经不具备原生产许可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拟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公示。
拟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1 | 安徽康运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皖食药监械生产许20190031号 |
请名单所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于2021年12月29日前与我局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对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