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1〕135号,涉及六安市金安区新联华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1〕135号 | 六安市金安区新联华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六安市金安区新联华烟酒超市 | 92341502MA2QDLTD35 | 赵仁芳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1、警告;2、没收涉案物品;3、处罚款合计55960元。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六安梅山南路支行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 暂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