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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太平店八里泉豆腐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被处罚

2021-09-15 16:5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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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5日,湖北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襄市监处罚〔2021〕115号)。涉及襄阳市太平店八里泉豆腐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案。

案件名称

襄阳市太平店八里泉豆腐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市监处罚〔2021115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襄阳市太平店八里泉豆腐制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600097656099A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邓超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9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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