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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樊城区一种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产品被处罚

2021-09-15 16:52: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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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5日,湖北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襄市监处罚〔2021〕113号)。涉及樊城区胥艳华种子经营部(胥艳华)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产品案。

案件名称

樊城区胥艳华种子经营部(胥艳华)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市监处罚〔2021113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樊城区胥艳华种子经营部(胥艳华)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0606MA4AGX879W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胥艳华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产品,并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827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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