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当罚〔2021〕XL004号),涉及市中区百姓海鲜店涉嫌使用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餐具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济市中)市监当罚〔2021〕XL004号
| 市中区百姓海鲜店涉嫌使用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餐具案 | 市中区百姓海鲜店 | 裴真真 | 市中区二环南路学府西苑2号门头房 |
社会信用代码:92370103MA3RHD6B3G | 当事人使用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的餐盘,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已履行 |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