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13号),涉及宝鸡陕特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擀面皮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结案日期 |
1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13号 | 宝鸡陕特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擀面皮案 | 宝鸡陕特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马 良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擀面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88.86元; 2、罚款3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