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山东省威海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可丽儿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运动休闲裤案
2020年10月10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抽查,标称威海可丽儿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运动休闲裤经检验,纤维含量项目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运动休闲裤,没收违法所得148.4元,罚款1246元。
案例二:
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并与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案
2021年1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查明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新罗小镇部分在用电梯紧急报警通话装置失效。本局当场对当事人下达监察指令,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本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时,当事人仍未整改到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案例三: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米理发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2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化妆品执法行动,查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米理发店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对2021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化妆品进行进货查验并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16000元。
案例四:
威海海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未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案
2021年3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威海海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9000元。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