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无相关手续,无合法经营证照,明目张胆在禁燃区销售散煤已经“无处可逃”了。近日,上海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举报线索,对该市一处涉嫌销售煤炭的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
上海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通过前期摸底,充分掌握了违法线索,召开会议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安排,联系检测机构,做好充分准备。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在其租赁的堆场内堆放了大量待销售的型煤、散煤,散煤露天随意堆放,墙面上布满黑色煤灰,场内还设有简易煤炭筛、称重设备等。
执法人员初步统计后发现,上述型煤、散煤共计约50吨,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采购和销售煤炭,无正规发票单据且现场无法提供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3堆散煤和1堆型煤进行了抽样,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查阅并记录了当事人采购和销售散煤、型煤的相关凭证。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当事人及场地出租方进行了宣贯教育。
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上海市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除电站锅炉和钢铁冶炼窑炉以外),当事人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的型煤、散煤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总队已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持续关注大气污染相关违法行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之城。(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