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据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海口龙华琪之源餐饮店销售的甜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doc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垦集贸市场601.602.603 | 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78×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 |
2 | / | / | 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华侨新村鸿华大厦东1号铺面 | 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96×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 |
3 | / | / | 海口龙华琪之源餐饮店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71号滨涯花园新村249号103房 | 甜油条 | 散装 | / | 2021/03/25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88×102mg/kg║≤100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