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西省永济市北城春春食品批发部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被警告处罚

2021-05-18 15:41: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永济市北城春春食品批发部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案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永济市监城北当罚字〔2021〕7号

永济市北城春春食品批发部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案

永济市北城春春食品批发部


周智渊

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警告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3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东省广州市沙仔岛南沙汽车码头

  • ​新款捷豹XFL 2.0T P20 ...

  • 首届梅赛德斯-奔驰客户体验全球挑战 ...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大力推进制造业智 ...

  •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以库木塔格沙漠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