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晋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件。2020年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继续开展知识产权“铁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向社会公开发布五起典型案件,其中范某涉嫌假冒汾酒注册商标案被立案侦查。
范某涉嫌假冒汾酒注册商标案
2021年1月4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会同县公安局,在祁县城赵镇朴村范某居所,捣毁一制售侵权白酒窝点,现场发现五名工作人员正在实施白酒灌装作业,当场查获标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45度防伪老白汾酒(10)”“53度青花汾酒(30)”等6个品种2000余瓶已包装好的汾酒,及各类汾酒产品包材及防伪标识25000余件。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现场查获的成品汾酒均为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酒类包材均为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包装材料,涉案金额达35万余元。
当事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白酒商品上使用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21年1月5日,办案单位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将本案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