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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号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2021-04-21 22:06: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及3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9号)。

据通告,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王辉鸡鱼水产店销售的鲈鱼(生),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浪花水产店销售的黄辣丁(生),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肖高旭鸡鱼店销售的黑鱼(生),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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