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对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04-21 21:3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河北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对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废钢场地地面未硬化,露天堆放大量面包铁、铁压块、废钢,存在铲车露天装运和汽车露天卸货行为,现场无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控制扬尘的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三项,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对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

image.png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东辛房所执 ...

  • 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党史党建 ...

  •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新能 ...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的茶农们纷纷 ...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毛竹加工厂工人正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