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对红品晶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宝罚字〔2021〕福永45号 |
处罚名称: | 红品晶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按违法设备的数量每台处以三万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红品晶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朝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2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