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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 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店被罚款5130.1元

2021-03-15 17:21: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简介:2020年1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在店内销售有预包装食品180g盛乐山楂片、180g盛乐九制青榄标注的有关信息有误。

处理:2020年2月13日,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180g盛乐山楂片、180g盛乐九制青榄经营标签上印制的生产厂家、食品添加剂等内容有误,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店被罚款5130.1元,所销售不合格食品被没收。

评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案件中,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食品时,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在名称发生变更后未及时按照规定更换新的食品标签,经营者也未按规定认真去查验产品的标签、标识、生产企业的资质材料是否与实际一致,从而导致把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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