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公示
(2021年第6号)
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向我局申请注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拟注销该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止。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正式注销该企业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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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 兰州市红古区上窑街道和平街44号 | 甘20160004HZ | 2021年3月30日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