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重庆华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华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北碚区人民法院、渝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3份行政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你公司2015年12月22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了公司登记注册(备案),决定撤销2015年12月22日变更登记唐有利的董事事项。
你公司2015年12月22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了公司登记注册(备案),决定撤销2015年12月22日变更登记古海明的董事事项。
你公司2015年12月22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了公司登记注册(备案),决定撤销2015年12月22日变更登记张于平的董事事项。
依据《市场监督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向治松 联系电话:6371620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