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5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 真:0551-63710282、63710228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 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07号)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1年1月25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