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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同市场监管所公示2020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2021-01-19 22:59: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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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大同市场监管所公示2020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大同市场监管所2020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

公示单位:大同市场监管所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

序号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事项

检查人员

检查结果

备注

1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中山店

2020.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2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中山店

2020.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3

厦门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

2020.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4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中山店

2020.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5

厦门市和延药业有限公司大同店

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6

厦门回春堂医药有限公司

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7

厦门市直达车眼镜有限公司

12.1

医疗器械

颜淑贞、卓金龙

符合


填表说明:

1.检查事项分别为:药品检查、医疗器械检查、化妆品检查。

2.检查结果分别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填写在备注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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