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消息,日前,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家优鲜)因失信被罚。
该网站披露,对乐家优鲜处罚事由为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对乐家优鲜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截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该公司此前曾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多部门处罚,仅2020年就有3次。
京东市监食罚﹝2020﹞240002号显示,处罚日期:2020年6月30日;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未记录规格、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内容:警告;处罚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京东城管罚字﹝2020﹞010128号显示,处罚日期:2020年6月20日;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经查,2020年6月1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89号检查时发现,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在其所经营的超市内未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分类,导致生活垃圾未能分类收集,超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未经分类处理的情况下集中堆放在超市外的路边三轮车上,现场已拍照录像取证。处罚结果/内容:罚款3000元。处罚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此外,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也曾因群众举报查实等被相关部门处罚。
天眼查网站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有华。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服装、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零售五金交电;打字;复印;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1日);销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