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据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202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计划,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2020年8月—9月,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医疗器械经营环节
经营环节共检查25家单位,其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普通眼镜店18家。其中6家单位存在一般缺陷项,责令限期整改;9家眼镜店现场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未发现有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行为;3家单位处于暂停营业状态;1家单位其注册地址停止经营;现场检查发现:芝罘区溢康眼镜店、芝罘区恒益眼镜店、烟台市芝罘区阿波罗眼镜店、烟台市大明眼镜有限公司经销部4家单位现场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架存放有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芝罘区明圣眼镜店现场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烟台芝罘区精新眼镜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发现隐形眼镜护理液若干瓶,现场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已将问题线索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处置,并监督其切实整改到位。
医疗器械使用环节
使用环节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3家。检查发现使用单位存在未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仓库未做分区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混放等问题,现场已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