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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第二批)公布

2020-09-27 21:02:0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

监督检查结果(第二批)公告

2020年第 51号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32号)要求,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对成都明友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第二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后处理意见予以公告,请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单位关注并预防风险。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第二批)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第二批)

序号

检验机构名称

证书号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查

结论

后处理意见

备注

1

成都明友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305020189

有证据证明未有效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2

成都华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52305020163



通过




3

成都市锦江区锦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52305020274



通过




4

简阳市蜀瑞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62305070084

有证据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第一项

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5

成都市锦兴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172305020198

有证据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第一项

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6

广元市机动车考试检测有限公司(回龙河检测部)

162305020292



通过




7

广元市详和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82305020045

有证据证明未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和缺少授权签字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8

广元大川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182305020336

有证据证明未按有关规定对原始报告和档案进行管理、保存;

有证据证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3万元以下罚款


9

苍溪县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岳东)

162305020364

有证据证明未按有关规定对原始报告和档案进行管理、保存;

有证据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第十二条第三项

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10

遂宁市翔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62305020277

有证据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第二项、三项

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第四十二条五项、七项

不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11

荥经鹿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162305020425

有证据证明未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

有证据证明未按有关规定对原始报告和档案进行管理、保存;

有证据证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第二十五条

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一、三项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3万元以下罚款


12

石棉县佰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62305020350

有证据证明未按有关规定对原始报告和档案进行管理、保存;

有证据证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3万元以下罚款


13

阿坝州九黄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场所)

162305020271

有证据证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不通过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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