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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思文车行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被罚

2020-08-20 23:59: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陈娟女) 从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网站获悉,马鞍山市雨山区思文车行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马市监稽罚字〔2020〕118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马市监稽罚字〔2020118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鞍山市雨山区思文车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504MA2U5XRX7P

处罚名称

马鞍山市雨山区思文车行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元花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2000

处罚事由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机关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2

处罚期限

2020-08-12

数据更新日期

2020-08-12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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