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市场检查结果

2020-08-10 23:28: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0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7月份组织对156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重点检查、实施GSP情况检查,对155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进行随机、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7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本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4家,70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烟台惠康药店有限公司、山东华康瑞泰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全家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山东省医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4家企业不符合药品GSP要求,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移交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三、药品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7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要求,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四、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随机检查药品使用单位52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部分单位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五、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

延伸检查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6家,符合或基本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个别单位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六、其他情况

山东鲁恒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处于暂停经营药品状态;淄博济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述情况已通报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依法判决商家赔偿京 ...

  • 湖南女孩钟芳蓉以高分报考北京大学考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网售化妆 ...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市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柳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