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0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7月份组织对156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重点检查、实施GSP情况检查,对155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进行随机、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7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本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4家,70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烟台惠康药店有限公司、山东华康瑞泰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全家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山东省医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4家企业不符合药品GSP要求,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移交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三、药品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7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要求,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四、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随机检查药品使用单位52家,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部分单位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五、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
延伸检查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6家,符合或基本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个别单位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六、其他情况
山东鲁恒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处于暂停经营药品状态;淄博济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述情况已通报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