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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

2020-07-22 15:04: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39期)。 据通报,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企业名称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廖勇平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1578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799407601X

企业负责人

廖勇平

质量负责人

黄天河

生产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

检查日期

 2020年7月14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能提供所抽查产品的批生产记录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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