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马鞍山市花山区斌弟餐饮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马市监稽罚字〔2020〕82号 | 马鞍山市花山区斌弟餐饮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马鞍山市花山区斌弟餐饮店 | 92340503MA2UQHCG32 | 陈军 | 1.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华英®鸭血14盒,大斌家1号腌料粉(细粉)2袋; 2. 罚款8000元。 | 2020/7/3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4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