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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药品标准的山楂 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

2020-06-23 23:55: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1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经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批号:1812043,包装规格:0.5Kg/包),检验结果为“检查-水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给予警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4698143125X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郑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0〕5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药品标准的山楂

违法事实

经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批号:1812043,包装规格:0.5Kg/包),检验结果为“检查-水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处罚决定书-广东清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docx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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