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西青区菊子涵食品店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天津市西青区菊子涵食品店 | 92120111MA05N61T7E | 张建伟 | 津市监青杨罚〔2019〕63号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 罚款、没收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