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0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市宁河区热炕头铁锅炖鱼饭庄 (马腾)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制作菜谱招揽、诱导顾客案。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宁市监综罚〔 2020 〕 15号
当事人:天津市宁河区热炕头铁锅炖鱼饭庄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20221MA06RW410D
住所(住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马腾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2020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15号的天津市宁河区热炕头铁锅炖鱼饭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正在使用的菜单上标注有“家禽野味铁锅炖,野生鲟鳇鱼”等字样,现场未发现有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29日予以立案调查。
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15号的天津市宁河区热炕头铁锅炖鱼饭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正在使用的菜单上标注有“家禽野味铁锅炖,野生鲟鳇鱼”等字样,现场未发现有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核查, 该饭店于2019年10月份开业时,为了达到招揽顾客的目的,制作了一批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内容的菜单,内容包括“野生鲟鳇鱼、大雁、野兔”等字样,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并未使用过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宁河区林业局给我局回函证明大雁、野兔均属于野生动物,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给我局回函证明野生鲟鳇鱼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制作菜谱招揽、诱导顾客的构成要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马腾身份证复印件共三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资质。
2. 现场检查笔录共两页、现场取证单共十页,证明现场菜单及其使用的情况。
3. 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共两页,证明当事人饭店内菜单的内容及其使用情况的事实情节。
4.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及进货方的经营资质共十二页,证明当事人购进肉类的合法渠道。
5.当事人提供的正在使用的菜单共一页,证明菜单上菜品的详细情况。
6.宁河区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给我局的回函共一页,证明野生鲟鳇鱼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7.宁河区林业局给我局的回函共一页,证明大雁、野兔均属于野生动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我局于2020年5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津宁市监综罚告 〔 2020 〕1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四条“餐饮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所指的违法行为。”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十四条“违反本决定第四条规定,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七天内改正菜单内容,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市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