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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 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2020-05-13 08:25:0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

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巩固和深化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契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夯实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保障线,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重点

以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儿童口罩、学生文具、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为重点,聚焦辖区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产业集聚区、学校周边经营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组织力量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消除和降低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时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引导,讲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儿童口罩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生产、销售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讲,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向社会传递市场监管部门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辖区内的儿童口罩、儿童玩具、儿童家具、学生文具4类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力量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原材料进货、产品出厂检验、产品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把关不严、问题产品处置不及时等行为;严查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无标准或产品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严查生产、销售未经整改的监督抽查不合格同型号产品行为;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废塑料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玩具产品和销售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行为。

(三)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注重结合本区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对质量问题集中的品类、场所以及不合格问题频发的生产、经销企业,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我省以及外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要求,未经整改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在流通领域抽查中发现的非本区域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依法对经销者做出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四)开展质量整治提升。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施治。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发现的危险玩具、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没收和全部销毁;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要追根溯源,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对进销货台账不齐全或者不规范且未造成危害的一般性行为,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导帮扶企业规范经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关系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公众对此普遍关注。各地要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为行动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保障。

(二)精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已纳入省局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各地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注重发挥职能整合的优势,调动多方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地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部署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按要求填报有关报表(见附件),连同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并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局。工作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送。

联 系 人:省局消费品监管处 丑建博

联系电话:0311-67568239

邮  箱:xfpc123456@126.com

附件: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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